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化的政府收费只有两类:一类是规费;另一类是使用费。规费是政府部门为公民提供某种特定服务或实施某种特定服务或实施行政管理所收取的手续费和工本费。主要包括:行政规费。(这是附属于政府部门各种行政活动的收费,名目很多,范围很广,主要包括:外事规费,内务规费,经济规费,教育规费以及其他行政规费。)司法规费,它又可以分为诉讼规费和非诉讼规费,前者人民事诉讼费和后者如出生登记费。使用费是指通过政治程序制定的对享受政府提供的特定公共产品的私人部门所收取的费用.一般发生在公路、桥梁等设施的使用上。政府部门在收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时候,通常要遵循受益原则和专款专用原则。受益原则是指使用者享受政府提供的特定公共物品所带来的效益,应当相应的为此支付一部分费用,专款专用原则是说,来自于公路桥梁等设施的使用者缴纳的费用.要专门用到公路、桥梁等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