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鉴定:经统一培训,并经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劳动部颁发、湖南省劳动保障厅核发全国通用的、职业准入必备的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终生有效,全国通用。该证书用以证明持证者具备本职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资格,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绩效考核、选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精神可享受相应津贴。主办单位:长沙中南科技培训学校系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监管的市直培训机构,以课时充足、管理严谨、师资权威、教学负责、合格率高等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考试培训教学经验。为适应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3]35号)、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9个职业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通知〔湘劳社函(2003)192号〕文件,为组织好2012年全国统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申报条件(符合任一条件,并经培训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证书》):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