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由省机关受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仅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进行业务开拓的重要依据,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
申请条件
1.有明确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服务场所和办公设施;
3.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4.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资格证书或参加过人力资源服务从业培训的专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专职工作人员从业人员登记表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5、营业执照
6、专职工作人员资格证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8、从业人员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