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leireg 当然不辛苦咯~~~~如今的工具这么多,金碟呀,用友啊什么的,但是做会计就是一个字,慎!很多时候,丢失了原始凭证是很麻烦的事,只要做事谨慎,就不会累,避免了多次重复的校对和复查,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关键是看公司的要求吧,有的小公司需要每个月的销售和收入控制在“平”,这样可以避免一些税收,这样就要看你会计的经验拉~~总体来说,不难,但是不容易
无敌花花Nancy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人员担任财务人员劳务派遣是用工形式的一种。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明明白白我旳心 具体如下: 1、计提工资借:××费用(管理销售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借:××费用(管理销售等)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上交杜保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上交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以上就是关于发放工资怎么做会计分录了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一、计提工资时。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二、发放工资时。 1、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密果儿颖颖 劳务派遣公司,主要是中介服务,日常会计主要是核算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支出)、管理费用。 用到的科目主要有: 1、与资产负债表有关的主要有: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还有可能用到材料、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 、与利润表有关的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本年利润。还有可能用到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主要账务处理: 1、收到用工单位转来的工资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2、代发工资支付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3、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4、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薪金、社保、住房公积金) 5、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薪金) 贷:库存现金 6、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应交税费、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7、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 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1、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4、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参考资料:劳务派遣-百度百科
爱家薇薇 一、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三、劳务派遣具有如下特征:(一)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这是劳务派遣的最本质特征.在一般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直接雇佣和使用劳动者,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虽然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却是用工单位。(二)劳务派遣中具有三个主体。由于劳务派遣中雇佣与使用劳动者的主体相分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三个主体: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三个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由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各国劳动法都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单独或连带承担一般劳动关系中的雇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散光女王 劳务派遣岗位职责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岗位职责的地方越来越多,岗位职责是指一个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职责是职务与责任的统一,由授权范围和相应的责任两部分组成。一般岗位职责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劳务派遣岗位职责,欢迎大家分享。 职责描述: 1.负责公司日常账务处理。 2.负责公司定期对外申报及税务申报工作。 3.负责公司银行现金账务处理及定期核对工作,完成各项费用支付。 4.协助项目财务完成定期报告,核对,汇总。 5.协助财务经理完成基金及总部要求的财务数据工作。 6.负责公司会计档案,保证档案安全、完整、规范; 7.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财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2.熟悉财务与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银行、税务工作流程,掌握财务管理知识及财务业务工作流程,熟悉财务ERP系统操作。 3、思路清晰,善于学习,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抗压能力强 此岗位为劳务派遣岗位,表现优异有机会转为正式员工。 为规范本公司劳务派遣操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苏州市劳务派遣相关细则,新的劳务派遣细则要求与用工单位必须签订有限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求用工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用工,切实保障员工的切实利益,因此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用工企业派遣合同签订: 1、按照当地派遣法规定与用工单位签订相应派遣协议,明确派遣人数、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酬福利、用工时间、社会保险、职业病及工伤处理、劳动保护条件、费用及支付时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解除条件等。 2、做好与用工单位合同的存档工作。 二、人员的输送: 1、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劳务派遣发的要求,积极及时为用工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输送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不得输送孕期女职工,避免相应劳动纠纷。 2、尽量不组织输送大批量三、派遣工劳动合同 1、员工自入职起一个月内,依法为每位员工签订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收集员工相关资料(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照片、联系电话等),做好合同登记,建立员工信息档案。 2、明确派遣工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与地区,明确与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3、明确合同解除方法及违约责任; 4、员工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用工手续。 四、劳动报酬 1、明确员工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派遣员工享有和该单位员工相同福利待遇,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明确派遣工按计时工资制或者计件工资制结算工资。 2、明确公司的薪酬制度、工资发放时间、福利制度、就餐住宿等要求。 3、员工薪水须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替代。 五、社会保险 1、积极宣传当地的社会保险法,让派遣工真正和正式员工享有同等福利待遇,做到老有保障。 2、按照当地社保缴纳规定依法为每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依法代扣代缴。 3、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时及时进行救治,并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履行相关义务。 六、工作时间 1、每位员工工作时间每周为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按用工单位执行; 2、用工单位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3、每周每月加班时间须控制在国家法规允许范围内。 七、休息休假 1、员工依法享有各类有薪假期(病假、年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做到员工劳逸结合,切实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2、切实保障员工每周有一天休息,不得长时间高强度工作。 八、劳动纪律 1、切实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遵守用工企业打卡出勤制度。 2、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不得顶撞上级领导,遇事向用工单位直接领导沟通或和劳务派遣公司驻厂人事(相关负责人)联系。 3、有事休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九、离职手续办理 1、员工因故需要离职,须按合同规定试用期内的提前一周,合同期内的提前一月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获得用工单位批准后,报备人力资源公司,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交还单位领用的物品,清算清公司的借款等。 2、用工企业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凭离职单复印件至人力资源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等费用。 3、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周内,由人力资源公司及时为其办理社保转移及合同解除手续。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 十、其他 1、劳务派遣须符合”三性原则”,临时岗位不得超过半年,替代性岗位为因产病假原因出现的岗位,辅助性岗位为单位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工作岗位,具体要有企业、员工或工会集体确认。 2、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在辅助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10%。 3、建立用工台账,有每个企业的人员资料、合同签订情况表。 4、完善信息网络系统,账目清晰,数据真实完整、各类工资性帐表须保存2年以上。 5、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依法纳税。 6、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有序管理。 7、虚心接受劳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工作指导,参加各类劳动法规培训工作,提升公司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公司的运营能力与服务品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以下简称“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如劳务派遣人员疏忽丢失或蓄意损坏,应予以赔偿。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对派遣劳务人员进行生产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应在事发24小时内通知公司,并及时将受伤的派遣人员送往医院治疗。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的,可由用工单位垫付。派遣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和 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派遣人员的工伤待遇除由社会保险基金赔偿金额外,不足的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派遣人员工伤医疗期间及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主动协作,共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公司与用工单位的相关用工信息错误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为其进行二次派遣或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经用工单位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5、日常工作检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或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 6、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期满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可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适当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务派遣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确需加班应经用工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劳务派遣人员同意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单位应当安排劳务派遣人员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加班报酬的支付方式与其工资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公司根据《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用工单位的岗位要素进行合理核算,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滕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劳务派遣人员在医疗期内的工资标准以及女性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工资标准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参照公司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公司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和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公司按照上月考勤情况核算支付,工资的发放时间为当月的十五日,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二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帐给公司指定帐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等。 第六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假期 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和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及考勤工作由用工单位实施,用工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劳务派遣人员的上月出勤情况报送公司人资管理中心。 第二十四条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项目。 第二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执行用工单位的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二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违反用工单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单位将参照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以上各项规定如与公司管理规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规定适用公司内全体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规定自20xx年3月开始执行。
可爱哆咪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供重大作用。 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除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外,还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高级会计百度云网盘资源下载 链接: 提取码:md5e 资源内容包含:历届真题、高级会计精讲课程、各类型网课资料、高级财务会计资料、学习课件、视频和电子类学习资料等,还在持续收集中。
重叠的岁月 这个得咨询一下公派遣的劳务,劳务派遣的首先要看自己的派遣的工种是什么呀?所以说呢,还是根据工种选择呀?
张凉凉2779 会计是靠平时工作积累的经验和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法规。所以在企业内部的会计和外派的会计总体上没什么区别。不过外派毕竟你不是人家公司的人有些事情不好办,还有就是哪比的上自己家(公司)好呢
karastt823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 等 (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等 贷:银行存款 5、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按差额计提,即劳务收入减去支付的劳务成本和社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计税基数为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款项减除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保后的余额。 6、支付本企业人员工资和费用 借:管理费用-工资/ 办公费 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或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7、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其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随着1995年《劳动法》的实施,我国已经消除‘正式工’、‘临时工’的二元用工体制。劳务派遣的滥用,导致了新的二元用工体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了新的‘正式员工’、‘被派遣劳动者’二元用工体制。 在用工单位中,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第一线工作,为企业发展做出最直接贡献,却成为‘二等’员工群体。现在有一种‘逆向派遣’的怪象,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要求正式合同工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工,再派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去。劳务派遣已经成为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的一种途径。 国外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项目周期通常在12-15个星期左右,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总体而言,以岗位而论,存在临时性、专业性、辅助性等特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123456789小姐 有的。昆山恒发劳务派遣公司就不错!
济南李大妈 劳务派遣公司主要账务处理: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其他应付款—社保(企业交纳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库存现金其他应付款—社保等(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借:其他应付款—社保等贷:银行存款5、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按差额计提,即劳务收入减去支付的劳务成本和社保)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营业税应交税费—城建税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计税基数为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款项减除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保后的余额。6、支付本企业人员工资和费用借:管理费用—工资/办公费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7、期末结转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借:主营业务收入贷:本年利润
军大大大 会计考试考的那三个(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是属于会计职称职业资格考试是批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的那个证又被称为会计上岗证只有取得了会计上岗证才有资格从事会计工作明白了也只有取得了会计上岗证才有资格考会计职称
蓝色天机 企业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服务时,一般是由公司支付对应的劳务费给劳务公司,然后由劳务公司支付工资给被派遣的员工,企业作为应付账款核算,比如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给本公司建造固定资产的,其分录为,借:在建工程—XX项目,贷:应付账款—XX公司。 由于企业是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不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在税法上需要作为劳务费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综上,企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包含的员工工资部分,允许在会计上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但是在企业所得税扣除方面,需要作为劳务费支出扣除,不得以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huayingxiong6 劳务派遣公司,主要是中介服务,日常会计主要是核算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支出)、管理费用。 用到的科目主要有: 1、与资产负债表有关的主要有: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还有可能用到材料、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 、与利润表有关的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本年利润。还有可能用到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主要账务处理: 1、收到用工单位转来的工资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2、代发工资支付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3、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4、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薪金、社保、住房公积金) 5、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薪金) 贷:库存现金 6、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应交税费、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7、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 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1、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4、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参考资料:劳务派遣-百度百科
天道酬勤1212 自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以来,劳务派遣企业是可以享受差额计税待遇的,这是对原营业税政策的一种延续,以求平稳过渡,这样一来,一般情况下,无论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际增值税税负均为5%,除非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差额扣除前销售额不足三万(这种情况对于劳务派遣企业几乎不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26号是这么规定的。会计学堂专注财会培训,30天让你成为会计高手!
无锡白香香 劳务派遣公司主要账务处理: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其他应付款—社保(企业交纳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库存现金其他应付款—社保等(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借:其他应付款—社保等贷:银行存款5、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按差额计提,即劳务收入减去支付的劳务成本和社保)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营业税应交税费—城建税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计税基数为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款项减除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保后的余额。6、支付本企业人员工资和费用借:管理费用—工资/办公费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7、期末结转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借:主营业务收入贷:本年利润
朝天辣椒smile 具体如下: 1、计提工资借:××费用(管理销售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借:××费用(管理销售等)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上交杜保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上交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以上就是关于发放工资怎么做会计分录了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一、计提工资时。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二、发放工资时。 1、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小昕总理 意思是说,单位不得自己设立公司用劳务派遣的形式解决用工问题。
Leo叶2222 企业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服务时,一般是由公司支付对应的劳务费给劳务公司,然后由劳务公司支付工资给被派遣的员工,企业作为应付账款核算,比如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给本公司建造固定资产的,其分录为,借:在建工程—XX项目,贷:应付账款—XX公司。 由于企业是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不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在税法上需要作为劳务费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综上,企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包含的员工工资部分,允许在会计上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但是在企业所得税扣除方面,需要作为劳务费支出扣除,不得以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