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怎么算,根据企业自身的要求根据原值 计提残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