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税包括1.关税2.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3.消费税4.中央企业所得税5.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得税6.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建税7.中央企业上缴的利润8.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二、地方税包括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2.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得税)3.地方企业上缴利润4.个人所得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7.房产税8.车船税9.印花税10.农业特产税11.耕地占用税12.契税13.遗产与赠与税(未开征)14.土地增值税15.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三、中央地方共享税包括1.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2.资源税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其他资源税归地方3.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97%,地方3%4.所得税收入2002年改为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外,其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统一比例分享,中央60%,地方40%5.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在维持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的基础上,对超基数部分,从2005年1月1日起,中央、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