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负责江西考区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市设置,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11月13、14日举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三)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方式。《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书写2种方式作答。
(四)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下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
二、报考条件
(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的规定,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精神,符合条件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程序
报考流程分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步骤。
(一)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10月30日9:00至11月4日17:00。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为:),点击“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模块,进入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电子照片要求。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为1寸证件照(×),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
4.考生。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考生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报考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11月5日15:00至11月8日18:00,缴费标准执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西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90号)的规定,即客观题每人每科4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47元。
缴费及开票事项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码、缴费单位抬头名称、科目数、金额等;不需要单位报账的考生,其缴费单位抬头也可填写本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可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一旦确认将无法修改,请务必慎重填写)。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20:00,登陆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为:),点击“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模块,进入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四、政策衔接
(一)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注:《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建房规〔2021〕3号文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建房规〔2021〕3号文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3.前两款所述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统一回收。严禁携带移动电话、电子手表、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本次考试报考资格审查实行告知制,无需携带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自行对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报考资格,网上报名信息、书及证明材料一经提交,即视为报考人员已报考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符合报考条件。
对提供虚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进行严肃处理:报名期间查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考但考试成绩尚未公示的,取消其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已公示且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职业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请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视情形向社会公布并通知所在工作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后2个月,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一律禁止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充分考虑交通状况,考试当天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考试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赣通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时,请考试人员按考点及考试现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服从现场管理,自觉配合完成疫情检测流程并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共同维护好入场秩序,除身份核验等必须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入境14天隔离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赣通码”为红码、黄码或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两周内,应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按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跨省流动。除考试人员外其他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咨询电话: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市设置。请各地按照《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资格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所调整,详见附件2。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资格核查(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
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应试人员撤回后,应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次考试实行告知制,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二) 资格核查(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比对可直接进行缴费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2.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可选择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可自主选择):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申请的;
(5)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
网上人工核查 :
选择网上人工核查的应试人员。 非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选择审核点,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对应材料;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请选择省直审核点,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对应材料。
现场人工核查:
选择现场人工核查的非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 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12333)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非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须提供: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
选择现场人工核查的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12333)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须提供:
1.应试人员报名表1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
4.提供符合本人免试条件的相对应材料。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专业、科目设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考试前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进行管理。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23号)的规定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执行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四)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有效预防和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请各地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附件: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附件: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摘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附件:3.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设置
附件:4.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