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出生,本名查良镛。生于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建峰村(现袁花镇新伟村)。 1929年入读家乡海宁县袁花镇小学。 1932年读第一本武侠小说《荒江女侠》,作者顾明道,之后更阅读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与《近代侠义英雄传》等。 1937年,金庸考入浙江一流的杭州高中,离开家乡海宁。 1939年读初三,与同学一起编著一本指导学生升初中的参考书《给投考初中者》,大获成功。曾畅销内地。这是此类书籍在中国第一次出版,也是金庸出版的第一本书。 1941年日军攻进浙江。进入浙江省立联合高中,临毕业时,因在墙报刊文《阿丽丝漫游记》讥讽训导主任,学校勒令退学。 1942年自浙江省衢州中学毕业。 1944年考入中央政治大学(重庆国立政治大学)外交系,因与国民党职业学生冲突,被校方投诉后被勒令退学。后在中央图书馆阅览室挂一职衔,一度进入中央图书馆工作。 1945年在杭州任《东南日报》外勤记者及英语电讯收译员。 1946年转赴上海东吴法学院(苏州东吴大学)插班修习国际法课程。后回杭州进《东南日报》做记者。后在数千人参加的考试中脱颖而出,进入《大公报》,被录取为《大公报》(上海)编辑和英语国际电讯翻译。 1948年《大公报》香港版复刊,被调派南下到香港,续任国际电讯翻译。 1949年发表国际法论文《从国际法论中国人民在海外的产权》等文。 1950年《大公报》所属《新晚报》创刊,被调任副刊编辑,主持《下午茶座》栏目,并做翻译工作,与梁羽生(原名陈文统)一个办公桌,并以笔名姚馥兰和林欢写过不少文艺小品和影评。后应邀北上赴京到外交部任职,但因出身关系,不满而归。其父查枢卿作为“反动地主”在家乡受到清算镇压。 1952年《新晚报》复刊,调任该报副刊编辑,并以姚馥兰、林欢为笔名撰写影评。此外,又写出《绝代佳人》、《兰花花》等电影剧本。 1955年以“金庸”为笔名,创作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在《新晚报》连载一年,奠定武侠文学基业。并在《大公报》与梁羽生、陈凡(百剑堂主)开设《三剑楼随笔》,成为专栏作家。 1956年《碧血剑》开始在《香港商报》连载。并与梁羽生、百剑堂主在《大公报》开辟“三剑楼随笔”专栏。 1957年写《射雕英雄传》连载于《香港商报》。同年进入长城电影公司,专职为编剧,写过《绝代佳人》、《兰花花》、《不要离开我》、《三恋》、《小鸽子姑娘》、《午夜琴声》等剧本,并合导过《有女怀春》、《王老虎抢亲》(以艺名林欢)。1958年与程步高合导电影《有女怀春》。 1959年写《雪山飞狐》连载于《新晚报》。与胡小峰合导电影《王老虎抢亲》。后离开长城电影公司,与中学同学沈宝新合资创办《明报》,共写武侠小说15部。 1960年为《武侠与历史》杂志撰写《飞狐外传》。 1961年《倚天屠龙记》、《鸳鸯刀》、《白马啸西风》开始在《明报》连载。 1962年《明报》因报导“逃亡潮”而声名大噪,发行量遽增。 1963年为《东南亚周刊》撰写《连城诀》。《天龙八部》开始在《明报》连载。 1964年发表《宁要裤子,不要核弹》社评。与《大公报》展开一系列笔战。 1965年创办《明报月刊》,创作《侠客行》。 1966年对“文革”做一系列分析。 1967年,香港爆发“六七暴-动”,《明报》成为左派分子重点袭击目标。在马来西亚及新加坡创办《新明日报》。在香港创办《明报周刊》。同年创作《笑傲江湖》。 1969年创作、发表巅峰之作《鹿鼎记》。 1970年开始创作《越女剑》。开始修订全部武侠小说作品。 1972年《鹿鼎记》连载完毕,宣布就此封笔不写武侠小说,并开始修订金庸小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