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包头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或以上相应专业学历。取得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专及以上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持有盟市卫生局颁发的护士证且按要求注册,同时还持有护士专业技术证(加盖自治区人社厅钢印)。(3)报考除临床类和护理类外其他医学门类专业(如医疗美容技术、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等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在职从事相应工种的单位证明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