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注册应提供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表应贴照片,并注明“同意注册”);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需资格证书号、姓名);3.继续教育证书和前次注册到本次注册之间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4.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复印 件一份;6.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2008年之前注册的需有《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