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的格式要书写完整全部填写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而处方正文中的药品名称、药物剂型、规格、剂量和用法必须写清楚,不得使用自创。标准处方的格式记载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处方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目前部分医疗单位已经使用电子处方,卫生部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版规定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