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通过认定取得从业药师资格。(一)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的;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的。(二)具有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三)取得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八年的。 药师对是某些暂时还不具备考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一种较低标准要求。只针对经营领域,考试很简单,只需考综合,而且有些地方是开卷的。但只是一个过渡性政策,没有什么意义。实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是一种过渡性的政策措施,有效期限暂定为2001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符合条件的从业药师须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便取得执业药师资格。2004年6月30日以前还未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从业药师人员,不再具备相应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