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二)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三)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根据这个规定,负责接种疫苗的单位必须具备上述条件,实施具体的接种应当由专门的医护人员进行,因此,具体进行注射应当不是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