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一下的证件执业医师证,执业护师证,再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同时还要执医需执业5年以上,对诊所面积也有要求。开办诊所的条件在城市市区和县城设置诊所的个人,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3.有本区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4.经市人民zhengfu卫生行政部门开业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取得医师职称后,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3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或者取得医士职称后,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8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3.有本县(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4.经市人民zhengfu卫生行政部门开业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1.个人和单位申请开办诊所,到区卫生局提交筹建申请。 2.区卫生局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其医疗技术资格、执业条件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内容进行评议。3.对经评议合格的申请者,区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核后,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申请者,由区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批准书》。对不予批准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4.取得《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批准书》者,应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筹建,筹建工作完成后,向区卫生局申请执业登记。5.区卫生局应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对筹建情况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对验收合格的机构,由区卫生局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五、提交以下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2.可行性分析报告;3.选址报告;4.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简历和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编证明(内部医疗机构)或非在职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等(验证后交复印件);5.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