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对象为2008学年在我院正式注册,修业一年以上的各年级研究生、本科学生。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医药卫生事业,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品德高尚,具有人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总分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5%,考试考查各科成绩均无不及格。有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杂志发表,或者参加科技活动获省二等奖以上者(第一主 持人),可以破格参评。对入帷学生,按照其综合测评的排名情况评定,但成绩总分应在本年级本 专业名列前10%,且考试考查科目各科成绩无不及格。 坚持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成绩达标(有残疾者例外)。 家境贫寒的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奖励。雷大贞医学教育奖学金王鸿宾先生为纪念母亲雷大贞女士而设立该项奖学金。雷大贞(1901—1938)江西南昌人。抗日战争时期患肺结核病,因缺医少药,不幸病逝。王鸿宾先生认为“母亲恩重如山”,为纪念亡母,发展祖国的医学教育,培养品学兼优的医学人才,王鸿宾先生于1990年在江西中医学院设立了“雷大贞奖学金”。1992年将该奖学金扩大为面向全省,改名为《雷大贞医学教育奖学金》,覆盖江西医学院、江西中医学院、赣南医学院、九江医专、宜春医专、拌,井冈山医专、抚州医学分院、上饶医学分院、江西省卫生学校、抚州中医学校、宜春地区卫生学校、赣州地区卫生学校等12所医学院校,每年奖励学生110—1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