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多点执业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新医改方案出台以后,医师多点执业问题更是处于风口浪尖。我国现行医师多点执业的规制存在如下问题:现行法律文件存在缺陷;规制和法律之间存在矛盾;缺少的配套规制保障;卫生行政部门难以监管。针对以上问题,应该对《执业医师法》等法规进行修订,同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并通过多方协议来保证利益分配和责任分担的公平性,另外还要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对多点执业的监管,这样才能使医师多点执业工作顺利进行。
基本没有 如果不在岗发生医疗事故,提供不在医院的证据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由国家卫生部发布的通知。国家卫计委严格规定,医师在多点执业过程中,必须购买医师多点执业责任险,以保障其多点执业过程中,因医师个人原因造成的医疗过失的赔偿责任。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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