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员培训。一、招生对象:初中或初中同等学历水平以上。年满24周岁以上(男、女不限)。在职从事养老护理职业的人员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二、培训内容:老年日常基础护理、老年心理护理、老年营养护理、老年常见病和多发病、老年康复护理、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培训采取理论授课与实习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以实际操作为主结合书面考试的考核方法。考核未合格者可免费继续培训,直至合格。三、就业方向1.政府决策、调研、管理部门以及涉老机构管理人员;2.老龄工作的事业单位,如杂志社、报刊、出版社、老年福利机构;3.老年康复、护理、心理咨询机构技术人员(如各级养老院、福利院、颐养园、老年公寓等);老年产业有关部门。四、申报条件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