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行为规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形象端正,举止文明,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体检合格。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详见《柳林县2015年公开招聘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5、“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不达比例要求的,该名额转入与此相同的招聘岗位要求岗位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