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您好,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000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卫医发[2000]233号)中指出: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还需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个体诊所和个人行医管理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个字[2007]123号)中答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0]16号)精神,单位或个人设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对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开展医疗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职责分工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