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强制报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相比大家都看过电影《少年的你》吧,魏莱的笑,陈念的泪,旁观者的沉默,有人说它很残酷,很血腥,殊不知,这就是我们生长的社会现实啊,现实就是这样残酷,血腥,但是“我们生活再阴沟里。但仍有人在仰望星空”。就校园暴力来说,我们可能没经历过,但是它却真实存在,无处不在。你也永远不会知道别人看见你哪一个动作,听到你哪一句话,知道你哪一个隐私,就决定孤立你,甚至攻击你。
校园暴力,未成年性侵,家庭暴力等这些骇人听闻的事件,就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上,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发生着,这些将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产生严重的伤害。据联合国统计,全球约10%的女童遭受过不同程度的性侵犯。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病则国病,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刻不容缓,为此,我国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帮助警方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严惩违法犯罪者,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其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