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发票开具方面,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纳税案例:
甲是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本月人力资源服务收入200万元,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各项费用180万元。为计算简便,假设未发生其他业务,未取得进项发票,不考虑其他税费。
甲为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为:
应纳税额=(200-180)/×6%=万元。
解析: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济南日报——收藏!发票开具知识大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