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考前培训通知2010年05月27日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培训鉴定工作的要求,2010年下半年继续举办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报名):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二、证书颁发: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持证者求职、任职、晋升等有效证件。三、收费标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3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费、午餐费等)。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考资料: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9月28日。2、报名地点: ①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市府大楼)2号楼100室,电话:63021445; ②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中心)2层203室、205室,电话:63015787。3、报考资料:本人最高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张2寸蓝底照片、蓝底电子版照片和工作年限证明(人事章)。七、课程安排:1、周未班于8月15日开课(每周日上课),共7天半课时。2、脱产班于考前两周上课,具体开课时间另行通知北京劳动就业报社培训部201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