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要求年龄在18-49周岁之间,女性要求年龄在18-44周岁之间。社保连续缴纳5年以上(社保不可中断,但可以更换缴纳单位)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5年(以取得居住证为准,且5年内不可中断超过150天),无违法犯罪记录。人才引进入户十类人才可直接入户1.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2.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3.获得珠海市级或经珠海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4.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5.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8.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9.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10.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①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珠海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45周岁以下、高级工在40周岁以下;②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③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④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技能入户申请条件:1、男性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2、拥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证书3、无违法犯罪记录4、连续缴纳珠海社保至少六个月以上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也叫双五入户)申请条件:1、男性要求年龄在18-49周岁之间,女性要求年龄在18-44周岁之间。2、社保连续缴纳5年以上(社保不可中断,但可以更换缴纳单位)3、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4、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5年(以取得居住证为准,且5年内不可中断超过150天)5、无违法犯罪记录法律依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一、放宽引进人才的对象范围人才引进的对象范围放宽为:我市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二、放宽部分人才的引进条件(一)放宽学历条件将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纳入人才引进范围。(二)放宽年龄条件学历人才、职称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三)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1.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2.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3.取消我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四)落实“广东技工”工程有关技能型人才入户政策符合《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珠府办〔2020〕7号)相关技能人才入户条件的人员,按照其规定办理。三、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在我市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确属本企业发展急需的一线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四、放宽“先落户后就业”人才引进条件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本通知自2020年12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