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学士学位,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硕士学位,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