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规定:不可以评助理工程师一、评定条件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3.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二、 上报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教师资格证(仅限申报教师系列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证明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合同、单位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理人员需提供代理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5.《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花名册》(一式两份)6.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一张三、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组织填写相关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考核同意后报主管部门。2.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相应人社局(初级经由各主管部门直接报区县人社局,其中市属单位经由市直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中级经由各区县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3.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办理资格证书。四、办理时间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参考资料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