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新韵十八韵是1941年10月10日定的。
《中华新韵》18韵是按照现代汉语规范化读音用韵而为旧体诗作者编写总结的一套“新韵”,采用更加符合现代汉语发音习惯的“宽松的押韵”即宽韵(该18韵为平声,上声,去声,取消了入声,与原18韵平声,仄声,入声有一些区别)。
韵部划分标准:
韵部划分用《汉语拼音》注音,韵母可分为韵头、韵腹、韵尾三个部分。韵母开头的部分i、u、ü,称为韵头;韵头后面的元音部分是韵母发音的主部,如ua中的a、ei中的e、iou中的o,称为韵腹;韵腹后面的辅音部分,即n、ng,称为韵尾。韵腹和韵尾全称韵身。
有的韵母没有韵头,只有韵身。有的韵母没有韵尾,韵腹即是韵身。显然,韵身相同的字,发音取同一收势,读起来是和谐统一的,因而是押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