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考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五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省考介绍:
省考是各省公务员考试的简称,各省省市县乡四级招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编制隶属于各省。省考范畴也包括北京等四个直辖市、内蒙古等五个自治区以及广州、深圳等个别地市组织的市考。
笔试时间各省情况不同,大部分省份是在每年4月中下旬参加省考联考,也有部分省市单独命题组织考试,如北京、上海是在每年年底,江苏是在3月份。省考以各省为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为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在本省范围内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