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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第一批嘉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24:00截止,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嘉兴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位于浙江嘉兴市,现有梁林和平湖2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6个岗位共26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要求为应届毕业生,指的是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以下情形同等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从2020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1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2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4.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0日24:00前登录嘉兴学院人才招聘“招聘岗位”栏目完成报名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22年2月19日左右在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方案。 各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3.考前线上确认和准考证打印。学校将通过线上方式确认参加此次笔试的人员,给确认参加笔试人员发放准考证,未确认人员不视为具有完整的应聘资格。具体方案和事宜将于2022年2月19日左右发布于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 (二)考试方式及安排 相关安排和信息将发布于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1.笔试 笔试内容以岗位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还原件):身份证;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7月前)。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结果表明不宜聘用的,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根据岗位性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考查应聘者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4.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的比例相加计入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 2.嘉兴学院人才招聘();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嘉兴学院纪检监察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陈老师 嘉兴学院招聘计划表(2022年第一批).xls 2022年1月28日 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56人(2月24日起报名) 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7名(2月19日起报名)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广东深圳市龙华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5名公告(即日起报名) 2023年第一批次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60人(2月17日截止报名) 2023年第一季度湖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招聘7人简章(即日起报名) 浙江杭州余杭区2022学年第二学期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20名(2023年1月28-29日) 查看教师招聘全部文档资源 >>
为满足2018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现将2018学年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校医)97名,其中:平湖市中小学教师71名,幼儿园教师4名,校医3名;嘉兴港区乍浦各校(园)教师19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1.高中段基础课教师:
⑴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其中心理学、计算机信息技术学科扩大到:⑴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2015届、2016届、2017届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且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2.职业类学校专业课教师:
⑴浙江省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⑵浙江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专业对口;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3.职业类实习指导课教师:
⑴浙江省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专业对口;⑵浙江省户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专业对口;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4.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统配、面向小学统配以及面向培智学校和附设特教班小学统配教师:
⑴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其中心理学、计算机信息技术、音乐和美术学科扩大到:⑴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2015届、2016届、2017届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且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5.幼儿园统配教师:
⑴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校医岗位:
⑴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⑵平湖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专业对口。
7.其他事项
(1)户籍时间界定:以2018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生源范围界定: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专业对口,且本科为师范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且不受户籍及生源地限制。
(4)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的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
(5)报考中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需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考试。
(6)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7)本简章所提出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为: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以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8)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两证取得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可以社会生身份报考。
(9)退役运动员中符合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平湖市户籍、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可应聘体育学科教师。
四、招聘录用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公布招聘信息、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1.公布招聘信息。在平湖教育信息网、平湖人才信息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湖市教育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相应学科加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高中段基础课教师、统配岗位教师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有加试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或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招聘中学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学科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小学教师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校医岗位的,为本岗位综合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试讲)的内容为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进行。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和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教师的面试需加试技能测试。
笔试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在1-6名的按1:3比例、7-12名的按1:2比例、13名及以上的按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确定拟参加体检的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
校医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确定拟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初定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和4月22日(星期日)两天(分中小学和幼儿园),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并进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5.公示。对拟录用的对象,在平湖人才信息网、平湖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6.聘用。公开招聘的教师和校医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报考统配岗位的考生报到后,根据教育局公布的招聘学校和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填报志愿并确定录用学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各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实行1年的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均计入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18年 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午8:30~下午4:00(中午不休息),地点:平湖市教育局8楼会议室(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号原地税局大楼)。逾期不予补报。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学年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载后A4纸打印;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3)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师范类的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条件的,须提供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2015届、2016届、2017届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或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按岗位报考要求,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相关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6)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10)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应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运动员还应提交退役运动员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则一律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六、其它
1.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师范类毕业生,如在2018年8月份报到时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录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报考校医岗位的2018年应届生录用后五年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平湖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受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未尽事宜由平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7.招聘联系电话:
金老师
王老师
4.监督投拆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