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在居住地办理了居住证后,就可以享受到下列权益:一、按照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在苏州工作与本地城镇职工同样参保;子女在苏州幼儿园、中小学就读,和本地学生-样可参加学生医保。二、按照规定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入学;积分入学,居住证年限每满一年30分。(最高300分)三、按照规定享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服务;四、按照规定享有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对0-7岁外来儿童一视同仁免费接种14种疫苗(预防15种疾病)。对15岁以下的流动青少年进行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实施外来孕产妇享受限价产检和限价分娩待遇政策。五、按照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部分区)按规定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被企业聘用后享受免费培训。六、按照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可以按规定在苏州学习机动车驾驶,考取驾照。在苏州连续暂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按规定可在苏州购买机动车并上苏州地区牌照。七、按照规定参加居生地社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事务管理;八、符合户籍准入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登记为户籍人口;在苏投资、经商、务工又具有一定合法住所的流动人口以及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依照苏州户籍登记管理办法,可以申请户籍迁入苏州。(积分入户,居住证年限每满一年积30分)九、享有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在苏州市区居住满半年的,可以申请办理园林年卡。与在苏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持有苏州居住证人在居住地居住期间可以享有下列权益:十、苏州居住证独有福利1、享受五险与本地城镇职工同样参保(五个险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并享受同等待遇。2、获得苏州户口:以居住证证明在苏连续居住,同时符合户籍准入政策其他规定,申请登记为户籍人口。3、劳动就业保障:可以免办就业许可证,凭居住证直接办理就业证。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4、住房保障: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凭居住证申请保障性住房。5、学生医保以居住证证明目前在苏实际居住,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享受就业前免费培训待遇,流动人口子女在苏州幼儿园、中小学就读,和本地学生一样可参加学生医保。6、免除殡葬费以居住证证明生前在苏实际居住,同时提供与在苏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与苏州市民一样,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7、异地中高考非本市户籍、在苏在籍在读初中学校,可以在苏参加中考,并根据政策进行高中段学校录取。此外可在苏州参加江苏卷统一高考,报考本市部委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8、办理市民卡以居住证证明目前在苏实际居住,同时提供与在苏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可办理市民卡。_9、学生免费坐公交地铁市区公办小学、初中在校学生,只要父母办理居住证,凭教育E卡通,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还可在图书馆免费借阅书籍。10、可办公共自行车个人卡以居住证证明在苏实际居住,和苏州居民一样,办理公共自行车个人卡(非游客卡)。11、可办园林卡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