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记入办公费用明细科目,符合记入管理费用条件的消费可以记入管理费用。
餐费如果是为了招待客户而消费的应该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餐费如果是公司聚餐,购买物品是用于发放给职工,则应先记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业务招待费在税前扣除比例是双重标准:即不得高于发生额的60%同时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0.5%。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上述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业务招待费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异
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有:
1、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规定可据实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税法规定要按一定比例扣除,形成的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
会计制度规定,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税法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形成时间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3、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会计与税法不同,会计上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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