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报考方式及条件:
1、自然条件。考生年龄为16至19周岁,出生年月按公历计算。考生必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系招收年度应届高中毕业生,同时还必须有招收任务所在的正式户口。
2、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至米之间,体重在52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3、心理品质条件。考生必须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4、政治条件。报考飞行员除本人必须符合政治条件外,还要求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5、文化条件。考生须是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俄语),预估总分达到空军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者。
6、报名资格。报考空军飞行学院的学生,必须符合空军规定的自荐条件,经所在学校审查同意后,方可填写《空军飞行学院考生报名表》。
拓展资料:
空军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1、高中生飞行学员。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2、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3、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4、“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选拔程序: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参考资料:
2018年度空军招飞高考后定选即将展开 中国空军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