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变更注册。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变更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具备资格的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2.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聘用单位意见书和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3.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变更审核工作,并提出变更审核意见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4.国家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变更审核意见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变更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注册安全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后1年内再次申请变更的,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