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我区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即将开始。
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于8月22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一、申请条件及方法
(一)申请条件。 通过2012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目笔试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地或者人事档案所在地城市参加面试。
(二)报名方式。 考生应于2012年8月23日至26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 ),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信息录入完成后,考生须于8月25日至27日17:0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到各城市指定地点(见附件)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
考生须现场确认后重新登录查看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9月17日上午9点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
9 月 22 日至 23 日。
三、面试方式及程序
采用结构化访谈、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课程。 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开发的面试考核系统。
(一)等待检查。 考生须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等待考试。
(2) 选择问题。 根据考点安排,登录“面试考核软件系统”,通过电脑从题库中提取一组试题。 考生选择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考卷和试题清单。
(3)备课。 考生携带试卷和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编写教案(或演示活动计划),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的问题。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题,考生需要5分钟时间回答。
(5) 试讲/演示。 考生按照事先准备好的教案(或活动计划)进行10分钟的试讲(或演示)。
(6)防御。 考官将围绕考生讲授(或演示)的内容和考试项目提出问题,考生进行5分钟的答辩。
(7)评级。 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通过面试评价系统提交评分。
4、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五、收费标准
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7]209号)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 面试费用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辅导员资格每人300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50元。
6.成绩查询
自2012年10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附录
2 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址
序列号
考试区域名称
确认地址
联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