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255 浏览 5 回答
83 浏览 5 回答
125 浏览 4 回答
201 浏览 4 回答
324 浏览 3 回答
212 浏览 4 回答
159 浏览 5 回答
326 浏览 1 回答
129 浏览 3 回答
277 浏览 2 回答
302 浏览
255 浏览
101 浏览
314 浏览
186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