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时间:每年11月的第一个周末。考试课程:两门课程:《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管理、商业营销、税务、物资、财政、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行社、价格管理、饭店管理、工商行政、建筑经济等18个专业。中级经济师: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1、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2、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5、获博士学位;6、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每年11月的第一个周末。201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安排在2010年11月7日。2011年考试时间为11月5日。2012年考试时间为11月3日。考试方法: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笔试。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科目:两门课程:《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其中《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