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两门科目同时合格,方可取得造价员资格证。对已取得一个专业资格的造价员,如需增报第二专业,可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科目的考试。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一级造价工程师免试袭科目条件如下: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zhi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90 浏览 6 回答
80 浏览 5 回答
141 浏览 4 回答
169 浏览 7 回答
240 浏览 3 回答
97 浏览 8 回答
144 浏览 3 回答
159 浏览 4 回答
177 浏览 3 回答
174 浏览 4 回答
164 浏览
355 浏览
88 浏览
117 浏览
271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