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提法源自前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是一个既对国家负责,又对厂长(经理)负责的职位。进入市场经济之后,我国企业一般都是在“对总经理负责”这一含义上定位总会计师的职责。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定位是“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主要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负责。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其基本职责是: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 3.健全建立经济核算制并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负责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专业职务的聘任及会计人员培养; 5.参与生产经营及重大经济合同和协议的研究制定。 其权限是: 1.对违纪、违法及不合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2.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组织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3.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 4.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和会计结算报告及涉外的重要合同和协议,须经总会计师签署; 5.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需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会计师职责 1、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同志,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患者,为职工服务。 2、在财务科长(或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财务会计工作。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坚守岗位,做好本岗位会计工作。 3、负责草拟比较重要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研究推广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计算技术。 4、能够解释、解答财会法规、制度中的重要问题,指导会计业务技术中的疑难问题。 5、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决算的执行情况。针对本单位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 6、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参加有关业务工作会议,积极参与管理与决策。 7、培养初级会计人才,并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向他们传授会计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并负责初级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及参与他们的技术职称评议工作。 8、积极进行理论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整理工作,争取每年完成一篇市级以上水平的学术论文、综述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