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昆山落户政策:2021年1月1日起,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准入管理适用《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昆政发〔2005〕47号)同时废止。因此,昆山2021购房落户新政策为: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80平方米以上,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一、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且被本市单位合法聘录用,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户迁入;二、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且在本市经商、兴办产业连续3年以上、累计交纳税金20万元以上(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户迁入。依上述规定提出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扩展资料昆山作为苏州代管市,其2021年落户政策要落实《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相关落户规定实施为:《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取消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政策。各相关县级市(区)可以就符合条件已购房人员的落户截止时间设置合理过渡期。第十四条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由市政府另行制定。鼓励符合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人员选择市政府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申请落户。参考资料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落实《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过渡期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参考资料来源:苏州科技大学——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