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工程量清单作为重要的报价依据表,在实践过程中会出现不平衡报价的问题,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进行科学分析并尽量提前到合同签订阶段处理。在招标完成后,及时对中标单位报价书进行造价评审分析,对于正常报价项目在合同中常规约定即可,对于异常不平衡报价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细化处理,把结算时可能争议和隐患问题在合同签订阶段予以解决。下面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来和大家分享关于工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问题的处理思考。一、建设工程不平衡报价的案例现象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很多类似下列不平衡报价案例,如:某高架桥项目,污水管道原设计为HDPE管,实际施工改为钢筋混凝土管道;原设计预制电力方涵,实际施工改为现浇电力方涵。经分析,被替换的原清单项目中这两项综合单价均远低于市场价。某道路项目,路基回填设计图纸根据位置不同考虑了两种方案,即回填土和回填页岩。施工企业据此进行清单报价,但回填土方单价极低,回填页岩单价极高,施工期间均变更为页岩回填。某绿化项目,主要种植乔木为银杏、法桐、白蜡等,报价出现较严重不平衡现象。实际施工经审批同意进行苗木调整,报价较低者取消,换为新树种。归纳一下,工程造价咨询中不平衡报价问题是指某些建设工程在清单报价模式下,有些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特别高,有些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特别低,但是总价不超出招标控制价,并最终获得中标资格。总的来说,这种不平衡报价原则上属于报价策略,无法认定为违规行为。但是施工时候会出现报价低的项目干得少,报价高的项目干得多,甚至出现严重偏离市场单价情况,致使结算时面临如何公正处理问题。事实上,这种变更情况现实中并不少见,从而导致原招标清单数量有增加有减少。假设变更都是合理合规的,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批同意,结算时遇到不平衡报价情况,是需要进行适当处理的。同时,有些实际案例表明,不排除部分施工企业存在恶意不平衡报价情况,即低价中标后再想方设法取消低价项目,换成其他实施内容,为此也需要引起对于这种不平衡报价情况的处理。二、招标清单数量变化的造价调整依据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专业人员,针对这种清单不平衡报价问题处理,必须有依有据,首先要看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另外则是依据现行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目前一般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对于工程量增加计价的约定详细,比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增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增加,应调增价款。调增价款=
提问
我是投标方,中标后也履行了固定单价合同,有价格高的,也有价格低的。现在发包方说我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回答
可以跟发包方一起协商一下
更多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