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统一的人事档案管理体制,加强人事档案的规范化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人事档案工作,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健全并严格执行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其次,建立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联系网络,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汇总人事档案专职人员名单,完成一个纵横交织、上下贯通的档案收集网络,疏通收集渠道及时掌握各类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以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不断充实人事档案内容。最后要加强督察,接收材料时严把质量关,以保证档案的准确性。 2、强化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事档案的法治意识。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该通过会议、网络等各种渠道加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使员工充分认识人事档案的重要作用,提高大家的档案意识、增强守法意识,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坚决反对篡改档案、危害档案的行为,确保人事档案材料的质量。 3、转变档案服务意识,扩大利用效率。在开展人事档案信息的利用工作中,档案工作人员首先要做到更新服务观念,强化档案利用效率意识;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利用和保密的关系,做好保密和安全利用的审批手续;并且要强化主动服务的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让大家充分了解利用档案资源,满足经济建设对人才的利用和需求。 4、加快人事档案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人事档案管理应尽快从实体管理向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转变,实现人事档案管理信息资源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流程自动化、信息共享整体化;其次要借助先进仪器,将原始的档案材料扫描并保存到计算机中,建立全文数据库,这样既能延长实体档案的寿命,又能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 5、提高人事档案质量。要逐步建立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公开、公正、透明的人事档案工作程序,科学规范地形成和收集人事档案资料,在保证档案资料真实可靠的前提下,提升档案资料的科学价值。档案管理的社会化,为统一规范操作程序提供了可能、创造了条件。档案的社会化管理部门要在尊重人事档案基本特征的前提下,根据信息社会的需要,从档案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的各个环节,制定出规范性的操作章程,严格操作,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可靠和鲜活,全面提高人事档案质量。 6、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公共服务性质。在组织、人事部门成立人才交流机构之前,人事档案一直是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在性质上属于公共服务。出于深化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的需要,由政府人事部门成立人才服务机构后,把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这类较为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委托或授权给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应当进一步明确人事档案的公共服务性的性质,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