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物权分成了自物权,把它分成了他物权。什么叫做自物权?自物权就是我们平常大家说的所有权,那么难理解就是难理解就是他物权的概念,什么叫做他物权,就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别人所有的物享有的一种直接支配并且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我们在民法的物权法中间就把他叫做他物权,他物权包括了哪些,首先就是我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另外包括了什么呢?包括了地上权,也是我们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邻地使用权,私房拍卖权,这都是我们地上权范围内的事情。除了我们讲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上权,另外有一种我们同志们不太熟悉的一个概念,叫做什么呢?叫做地役权,也就是说,为了实现某一块土地的经济价值或者它的利益,那么法律或者双方当事人就通过一个合同的约定,来直接支配别人享有物权的,那么不动产特别是土地,这时候我们把这样的权利叫做什么?就叫做地役权。那么当然我们民法上有专门的概念,简单地讲就是什么,为了实现需役地的利用价值,来支配属于别人所有的享有物权的供役地的权利,我们就把它叫做地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