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 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1、生产法是从价值创造的角度,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核算期内全部最终生产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 核算公式:GDP= 总产出-中间投入2、收入法是从形成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反映最终生产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到。核算公式:GDP= 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3、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去向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个部分。核算公式:GDP= 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GDP的表现形态国内生产总值(GDP)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出产的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价值。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GDP是如何进行核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