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当然可以了,两个考试不冲突的。考试时间上也是不冲突的一个在10月一个在11月,完全可以两个都考。你考造价的话,应该也是考建筑经济专业吧。基本上经济专业实务那本书也不用怎么看,造价里基本涵盖了绝大部分,花点时间看下经济基础那本书即可。
103 浏览 5 回答
123 浏览 3 回答
323 浏览 4 回答
297 浏览 6 回答
302 浏览 4 回答
250 浏览 5 回答
232 浏览 2 回答
83 浏览 5 回答
242 浏览 5 回答
313 浏览 4 回答
346 浏览
178 浏览
360 浏览
355 浏览
121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