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机构设置 (一)归口管理。 目前集团公司法务机构约有4种归口管理方式,按法务独立性由强至弱排序分别为:董事长管理、总经理管理、总审计师管理、副总经理管理。其中最常见的是总经理管理。 (二)法务部岗位设置。 集团公司法务部功能定位为: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部门,提供法律支持的服务性部门。基本原则是:集中决策,统一规划,分层管理,有效控制。岗位设置包含法务经理-法务主管-法务助理-合同管理员。 法务岗位简要说明: 法务经理:全面负责集团的法务事务,组织拟定并实施集团法务化管理制度,行使集团法务管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权,协调部门关系,向直属领导汇报工作; 法务主管: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协助法务经理主管集团法律事务,同时指导/协助子公司的法务专员工作。 法务助理: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协助法务经理/主管/专员工作。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台账的登记、合同文本的归档整理、合同文本的审核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