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证时间 4月25日至4月27日,上午9-11:30;下午2-5:30。 二、领证方式 (一)网上预约。申领人自4月21日8:30起登录网址进行资格证书申领时间的网上预约。 (二)现场领取。申领人本人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持居民身份证到邢台市司法局领取证书,并签字确认。 三、注意事项 申领人应按照网上预约时间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测量体温,保持人员1米以上间隔。申领人体温超过℃,暂不领取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资格申请人本人领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可联系邢台市司法局在其他时间领取。 四、发证地点和联系方式 邢台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邢台市莲池大街866号),现场电话,咨询电话。 邢台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0日 法律职业资格证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的证书,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公布)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其他法律职业对该证书没有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