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一般分为春季和秋季,春季一般3月份开始;秋季一般9月份开始。
教师资格证认定一般分为春季和秋季,春季一般3月份开始;秋季一般9月份开始。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3月下旬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工作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由各省份自行确定。
请广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按照本省份认定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体格检查、现场确认等事项,并请注意,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充分了解认定所需的各项条件。可提前进行账号注册,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已通过系统核验的证书,现场确认时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教师资格证认定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
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由认定机构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户籍、居住证、学生证等其他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