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去长春市台北大街与青萍路交会242号提交审核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原件。
3、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0MM(宽)×40MM(高)。
4、长春市地区户籍社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省户籍社会人员提供长春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