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⑸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学位)。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拆散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