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一年考一次。
护士资格证采用人机对话的考试形式,考试每半天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
护士资格证每科考试时长90分钟,科目与科目之间间隔45分钟,一般考3天共6个轮次,具体如下:
第一批次:第一天上午8:30-10:10《专业实务》;10:55-12:35《实践能力》。
第二批次:第一天下午14:00-15:40《专业实务》;16:25-18:05《实践能力》。
第三批次:第二天上午8:30-10:10《专业实务》;10:55-12:35《实践能力》。
第四批次:第二天下午14:00-15:40《专业实务》;16:25-18:05《实践能力》。
第五批次:第三天上午8:30-10:10《专业实务》;10:55-12:35《实践能力》。
第六批次:第三天下午14:00-15:40《专业实务》;16:25-18:05《实践能力》。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3年在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