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